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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上旬,县政协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一些专委会负责同志,针对“5·12”地震后如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实现县委提出的灾后三年建设新安县的目标,深入政法、信访、城建、经贸、民政、教育、民宗、劳动等部门进行调研座谈,99日,县政协领导带队,组织政法系统县政协委员和各专委会负责同志,到花镇进行了维稳视察,与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共同分析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确保稳定应当采取的对策建议,通过调研座谈,共同认为,县委、县政府在组织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恢复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书记大接访,层层落实维稳责任,安县社会总体比较稳定。但是,随着工作重点转移,灾后维稳形势严峻,各级应当高度重视,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创造和谐的恢复发展环境。现将调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5·12”特大地震后,安县作为极重灾县之一,灾后重建面宽量大,经济恢复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群众心态也随着工作重点转移发生变化,从最初的惊慌、感恩、期盼到现在尽最大努力争取利益最大化,加之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又增加涉灾的新矛盾,相互交织,稍有不慎,就可能因小的诱因导致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和尖锐化,极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据县委政法委统计,我县灾后越级上访、群访和群体性事件与日俱增。上半年,群众到县委、县政府信访总量为873件次,与去年同期660件相比增加32.27%。其中来信323件,比去年同期的261件增加23.75%;来访550件,比去年同期399件增加37.84%,其中集体访1292445人次,比去年同期701483人次分别增加84.29%46.87%。上半年已发生群体性事件8起,进京非访1人,到省集访324人次。截止9月上旬,全县涉灾上访567起、1912人次,其中集访65起、1514人次。十多个乡镇还出现地下传教现象。处理信访问题成了当前维稳主要阵地。归纳起来,主要反映以下问题。

首先,因涉灾反映的问题有:1、救灾粮款的发放与周边县特别是德阳市各县相比,总体金额有差距,享受面解释口径不一,发放不及时。甚至个别乡镇的个别村有抵扣往年欠款现象。2、农房长效保险的赔付问题。桑枣镇上清村、红牌村200多户要求财险公司赔付农房长效保险。全县涉及此情况的有近10万户。3、农村重建永久性住房规划执行不力。比如公路两边15m内不修建,而部分地方农民已经修建,特别是永安路扩建工程在我县境内涉及150余户400多人房屋拆迁,其中有25户属灾后重建,反映拆迁补偿低,乡镇做工作难度大。4、城镇居民危房的救助至今没有明确的政策,一些居民感觉上面没有把他们当灾民,也有怨言。5、部分城镇和农村危房由于组织措施及资金不足未及时排危,存在安全隐患。6、未办理工伤保险的企业遇难职工家属要求赔付的问题。“5·12”地震中,高川乡死亡了99名企业职工,其中参加社保的有34名,参加商业保险的有29名,没有参保险的有36名。现遇难者家属多次上访,要求企业给予解决处理。7、安置点板房安全管理、卫生防疫工作压力大。一些灾民集中安置点、学校所建板房电线电器容量小,使用电器负荷量大,存在火灾隐患,大多在公路沿线,特别是花五路口周围,四所学校、农贸市场、长虹厂等人流集中交通要道,放学时人流出现涌堵现象,管理不到位就易发生安全事故。还有的反映集中安置所建板房用地租金低,要求提高租金标准。8、在重建永久性住房中,农村主要反映户口方面问题比较多。有的为了多得住房建设补助,要求分户;有的事实上已分家,但户口未分开,要求办理分户手续。有的家在我县,但又无户口。还有超生子女根本未上户等等,为此类问题上访不断。9、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补助确认和落实兑现问题。10、一些灾民依赖思想重,对重建信心不足,对国家帮扶期望值高,存在因小事未及时处理而缠、闹、围攻政府。造成负面影响。11、非法传教问题突出。地震后,一些境内地下教会人员以赈灾为名,给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施以小恩小惠,渗入我县多个乡镇农村进行地下传教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干扰了我县社会稳定和灾后重建工作。县委县府采取强力措施进行了坚决取缔,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了全天候监控。形成高压态势,清除在萌芽状态,但消极影响仍然必须高度关注。

其次,遗留问题处理难度大。1、征地撤迁中反映补偿标准低。新县城建设和工业、商业用地已达几千亩,涉及花4-5个村的几百人。现在还执行1998年的补偿标准,农民认为太低,花镇政府基本上抽调三分之二干部做征地撤迁工作,但仍然存在施工进场难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县城建设和发展。2、失地农民就业门路少,强烈要求解决生活及养老保险,过去文星、胜果小区失地农民女满50岁、男满55岁可享受失地低保并执行,现在年龄到了,又还未落实,群众意见大。花镇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实行了农转非户口,过去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抚助对象,现无法享受有意见。3、民办教师要求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地震前,民办教师已经多次上访,上面又无明确的政策,现在这一群体上访的要求更强烈,希望值更高。甚至出现有组织的上访,给县、乡镇出了难题。4、退下去的村干部基本上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庭生活不困难;一种是困难。属于困难的对象要求解决生活困难,这类问题涉及面比较宽。5、企业改制后,一些下岗职工有意见,长期上访。如安县浮山集团、肉联厂、机械厂、丝厂、二轻系统等部分下岗职工一直对改制有意见,经常上访。6、乡镇“八大员”因机构改革,解聘后一直要求解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7、涉军人员自愿兵从企业下岗要求按军转干部待遇对待;曾在部队涉核人员到地方后反映涉核生活补助低,要求提高标准。8、老上访的缠访问题较难破解。如花镇斩龙村一组蒋天才在山西一小煤矿挖煤致残,诉讼到山西某地方法院未果,一直缠访花镇和县上有关部门和领导。花小学学生钟述志家长反映其子被老师体罚眼睛受伤,不按正常渠道解决,长期上访等。

再次,还可能不断出现的新矛盾。1、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厂社矛盾。今年,除了化工厂周围经常有投诉环境污染外,投诉养殖企业禽畜粪便污染环境呈现不断增加趋势,如不及时协调处理,容易激化矛盾。2、地下传教活动极具隐蔽性,必须严防严打。3、灾后重建涉及宅基地变化应按有关政策法规公开公正协调办理。以免以后农民之间产生矛盾。4、一些因地震致伤、致残及遇难的家属在攀比的心理作用下,要求理赔及抚助,波及面在扩大。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继续关注和做工作。5、花镇随着县城的建设和发展,失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可能引发新的矛盾。6、反映农村村、组财务问题的信访上访现象有所增加,乡镇应高度重视。7、我县个别可能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乡镇,干部、职工、群众心态变化大,期望值各不相同,应高度关注,随时掌握,便于做好工作。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在县委、县府强有力的直接领导下,全县上下维稳措施具体、有效,县委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开展大接访活动,各个部门、乡镇层层落实维稳责任,确保了我县社会稳定,但是,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维稳压力巨大,从反映出的主要问题看,形势不容乐观。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化解矛盾是有利的。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格局多级化,贫富悬殊不断扩大,一些人为了获取更大更多利益,就有可能采取不规范、正当手段追求自身现实利益,比如个别老上访、缠访户提出的无依据的过分要求等,花新县城附近几个村农民一致要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问题,并且呼声越来越高。

第二,相关政策不明确不配套。比如已退职的民师、乡镇八大员等要求解决生活待遇问题上面无政策,下面很难办。维稳工作要求做到事要解决,但怎么解决难度太大。花镇失地农民实行农转非后,原可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抚助政策对象的现在不能享受,这显然不够合理,但又无新的政策规定,乡镇很难向群众解释。

第三,部分干部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不强,防范警惕性不高,处置群体性事件方法简单。关键时刻落实不力,开展书记大接访活动后,具体落实不平衡。主要领导接访的问题落实行动好一点。个别地方因小事也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甚至越级上访。

第四,信访维稳工作考核方式不科学。表现出两种情形,一方面要畅通诉求渠道。一方面又要求基层组织要做好上访群众工作,不准越级和进京上访。因此,上访人员了解基层组织的工作压力,往往以要到省、上京上访为由,再次给基层施压,现在形成了“信访不信法”的局面,给各级化解矛盾带来了极不好影响,造成县上和乡镇不计人力财力工作成本来做少数上访人员工作。

第五,因“5·12”特大地震给我县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惨重损失,恢复、重建、发展本身困难重重,这本身就会带来很多新情况和不确定因素,加之各地市执行国家扶持政策不一致,遇难人员抚助因身份不一,如学生能享受,其他人员无政策规定,最容易相互攀比,造成心里不平衡,产生过激行为,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因而涉灾的矛盾和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沉着冷静面对。

三、主要对策措施

为了实现县委提出“一年基本恢复,两年大有提高,三年建设新安县”的灾后重建目标,必须要有一个安定团结、上下齐心的社会环境。为了积极构建宽松、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各部门、乡镇必须继续增强县委关于维稳工作举措的执行力,情系群众,带着真情做工作,按照“事要解决”的目的,明确责任,定期排查,主动化解,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努力创造和谐的重建空间。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补充建议:

(一)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干部、群众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党中央已经明确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党各级组织和各级干部中集中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活动,从而增强各级组织和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促进科学发展。结合这一教育活动的开展,应当在广大群众中开展以讲科学发展、讲精神文明、讲遵纪守法、讲规范行事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活动。以乡镇牵头、村、组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的方针政策、科学发展、遵纪守法的要求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通过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教育活动,增强各级干部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常怀爱民之心,为民之情,带着真情在法律与政策规定范围内多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多为群众排扰解难,提升基层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信誉。同时,让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二)坚持信访维稳属地管理和责任部门共同管理相结合。对于群众通过上访和信访渠道反映问题,要视其反映的实际问题类型,属于乡镇负责的应由乡镇负责协调处理。对于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的事宜,比如企业改制,乡镇机构改革而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县政府就应当安排有关部门牵头负责,所在乡镇参与配合来协调处理。采取条块结合的原则,准确了解事实真象,便于有的放矢的处理问题。

(三)准确把握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在灾后重建和恢复发展过程中,国家已经并将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来扶持灾区人民,支持加快重建的步伐。因此,一是把有关政策向群众宣传,使广大群众明白政策的意义作用、适用范围、实施条件和程序、实施效果。二是县、乡镇政府和村、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严格依法按程序,坚持公开、公正,体现政策的严肃性。三是具体落实政策的县乡镇国家公务人员和村组干部,树立以人为本,真心为民服务的根本价值取向,做人民满意的公务人员。四是加强监督。各级干部应当自觉遵守“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查处”的行政执法基本准则,真正把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于受灾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急事急办,对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突出问题正面回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疏导化解,比如有关灾民抚慰、生活安置、房屋重建、就业安排等政策涉及范围大的问题,及时研究,认真落实相关政策,防止因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涉矛盾激化,影响地方稳定。

(四)加强维稳机构和队伍建设。在这次调研中,我县去年成立信访群众工作局,其中信访接待中心缺编3人。县稳定办一直挂靠在县政法委,但仅有公安局一名副局长挂帅,并无专门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主要安排公安局国安大队人员,机构人员力量与目前维稳的巨大压力不相适应。因此,建议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从加强维稳工作出发,认真落实绵委发(200710号文件,明确机构责任,增加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建立信访维稳的网络机制,便于上下掌握苗头,及早化解矛盾,保证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五)推行信访阵地下移,变上访为下访。中央、省、市信访部门应当带头派出干部到基层巡回接访,将上访人吸引回当地解决问题。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已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和领导包案责任制,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巩固大接访效果,应组织监督部门对县级领导接访包案活动中批示意见的落实情况加强督办,做到大接访活动中批示的每一件事有结果,领导包案有结果。同时,针对信访稳定时排查,反映问题的类型、性质,适当安排县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乡镇主动下去接访,乡镇领导到村到组主动接访,上门协调处理信访问题。对无理取闹的缠访者,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下移信访阵地的过程中,属于涉法涉诉问题,教育当事人依法办事。通过这些办法,做到化解一批,教育一批,转化一批,息访一批。

(六)高度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非法组织相勾结,危害社会稳定。地震后,已经在我县多个乡镇发现境内地下教会组织以赈灾为幌子非法传教,遭到我县有力的打击和取缔。但是,必须继续提高警惕,严密监控,做到发现早、控制住、处置了。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维护稳定的作用,尽可能将一些矛盾引导进入人民调解或民事行政诉讼的正常司法程序,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同时,政法机关对灾后重建中出现各种犯罪活动从重严厉打击。相关部门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灾后  维稳  调研报告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群众和信访工作局、司法局。

抄报:绵阳市政协办公室,绵阳市政协社会法制委。

政协安县委员会办公室               2008928日印

                                (共印2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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